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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子买房造假打官司儿子主审“开绿灯”(图)

发布时间:2024-01-22 01:05 作者:新利官方网站 点击: 【 字体:

本文摘要:信息时报讯因不符合买房的相关规定,双方当事人串通起来通过虚假诉讼,以获取法院的司法文书达到变更房屋所有权的非法目的,而法官也顺势作出了双方满意的调解书。更出人意料的是,开绿灯的主审法官竟是其中一名原告的儿子。记者昨日从深圳市检察院获悉,近日,广州黄埔区检察院经广东省检察院指定管辖,以滥用职权罪对深圳龙岗区40岁的法官利某刚提起公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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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时报讯因不符合买房的相关规定,双方当事人串通起来通过虚假诉讼,以获取法院的司法文书达到变更房屋所有权的非法目的,而法官也顺势作出了双方满意的调解书。更出人意料的是,开绿灯的主审法官竟是其中一名原告的儿子。记者昨日从深圳市检察院获悉,近日,广州黄埔区检察院经广东省检察院指定管辖,以滥用职权罪对深圳龙岗区40岁的法官利某刚提起公诉。

系列诉讼皆大欢喜2007年,江某、利某等12人,先后向龙岗区法院提起诉讼,称他们在1995年与深圳大坑上村居民小组签订了《合作集资建房协议书》,并分别向大坑上村居民小组缴纳了建房款。但由于大坑上村居民小组未能将房屋移交、过户给他们,因此提起诉讼,要求退还集资建房款及相关费用。

而大坑上村居民小组的代表人,对诉讼事项完全承认,双方也都愿意调解。在法院的主持下,双方很快达成调解协议,称愿意继续履行《合作集资建房协议书》,大坑上村居民小组于调解协议签订之日即将相应房屋移交江某、利某等12人,并确认该房产的全部权益归江某、利某等12人享有等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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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也根据调解协议,先后做出了12份《民事调解书》,该系列诉至法院的房屋买卖纠纷,圆满收场并发生法律效力。检方抗诉案件被翻盘近四年后,深圳检察机关民行检察部门的办案检察官,从媒体上一篇关于大坑上村集体资产流失的报道中,发现了该条虚假诉讼的线索。检察官调查发现,该系列案中当事人之间根本不存在合作建房的情况,12名原告想购买属于该村集体14套房产,又不符合相关规定。于是双方为了使买卖关系表面合法化,合意虚构并倒签了所谓的《合作集资建房协议书》,诉至法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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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过这样的闪转腾挪,以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产权的形式,规避了相关法律,使12名本不符合规定的买家顺利获得了共14套房产的所有权。原属村集体的房屋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归他人所有。另外,房屋买卖必然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,深圳农村城市化以后,农村集体土地已转为国有,该系列案中双方通过虚假诉讼让法院出具调解书确权的形式,不仅规避了非原村民不得购买村集体房产的规定,也未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,从而损害了国家利益。

经检方抗诉,2013年底,龙岗法院对该起系列案全部进行了改判,驳回了12名原告的诉讼请求。以父亲名义购房又给父亲审案检察官还发现,当事人的阴谋能得逞,与法院草率作出调解书不无关系。承办法官稍微认真一点,应明显能看出其中的道道。

原来,12名原告之一的利某,正是龙岗法院该系列案件承办法官利某刚的父亲!而以其父名义买房的正是利某刚本人,他在审理案件过程中,明知《合作集资建房协议书》及收款收据等证据均系双方当事人串通造假,仍出具调解书。作者:何小敏汪林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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